標        題: 會員代表參加公會活動保證金收取方式修訂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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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        容: 為提升公會服務品質,免除會員報名活動時繳交保證金往返銀行或公會之奔波,【會員代表活動保證金】改信任制,可先免繳保證金。
例如:中秋聯歡活動會員代表免費(限已繳交當年度會費者),其他參加人員(限負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)每人收費300元。若會員代表+家屬2人,共3人報名時,應繳交2名眷屬600元費用即可。
會員代表報名後無法成行,在繳費期限前未取消報名,又缺席該活動者,則該會員公司需補繳300元/人,在未補繳之前,則暫時取消該會員公司參加爾後本會活動之權利。
敬請所有本會會員廠商配合!

【會員參加活動保證金收取方式】經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(103.7.17)議決通過如下:
1.修改為信任制,報名時無需繳交保證金,如報名後未參加者,則請該員補繳非會員代表應繳費用。
2.如該員無意願繳交,需請該員下次報名公會活動時補繳之,否則取消其報名下次活動之權利。


相關問題諮詢窗口:04-22421717 會務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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