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修正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」,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旨揭修正書表已建置於本署「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统」(https:/recycle1.moenv.gov.tw/sys/business))之「最新消息」及「業者相關資料下載」,請轉知所轄業者运
行下載使用。
二、有關責任業者登記、申報及缴費問題,可撥打輔導專線(02)25951001转分機81002-81003 81007~81011,亦可上本署「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」
(https://recycle1.moenv.gov.tw/sys/business/)查詢ㆍ
|